(一)如果您屬于需要退稅的情形,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,無需承擔任何責任。(二)如果您需要補稅(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),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,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,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。
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
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追繳稅款、加征滯納金。警報拉響:(1)總以為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,卻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。醒醒了,抓緊申報!(2)進入個稅APP,發現已有“預填數據”,自以為就不用申報了。其實,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,并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。(3)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補稅的情形: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,或年度匯算補稅不超過400元;而忽視了必須具備在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,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,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報。(4)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匯算申報,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“動作”。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——我要查詢——申報查詢,查看已申報記錄,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“已完成”標簽,說明您已完成申報。
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
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,如納稅人偷稅的,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警報拉響:(1)擅自刪除“預填報方式”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,或進行虛假申訴,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。(2)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,而擁有的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。(3)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,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,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,導致少繳稅款。(4)錯誤修改預填的“三險一金”或“年金”等其他扣除,編造專項附加扣除、減免稅項目,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。
(5)虛增已繳稅額、免稅收入,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。
02
財務務必通知所有員工
6月30日前必須完成年度匯算
6月30日!6月30日!——個稅年度匯算截止日期,財務及人事可再發通知催催,確保大家都完成,以下為大家準備一個通知模板,可參考下:
關于辦理2020年度
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溫馨提示
各位同事:
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,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。
一、風險提示
若您尚未辦理匯算,建議抓緊申報,逾期辦理(豁免情況除外)將產生個人承擔的滯納金、罰款,并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,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。
二、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
如果您是居民個人,且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,或2020年度已經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,需要辦理年度匯算。
請各位同事還未申報的納稅人抓緊時間申報!
(一)如果您屬于需要退稅的情形,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,無需承擔任何責任。(二)如果您需要補稅(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情形除外),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,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,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。
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
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追繳稅款、加征滯納金。警報拉響:(1)總以為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,卻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。醒醒了,抓緊申報!(2)進入個稅APP,發現已有“預填數據”,自以為就不用申報了。其實,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,并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。(3)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匯算補稅的情形: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,或年度匯算補稅不超過400元;而忽視了必須具備在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,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,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申報。(4)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匯算申報,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“動作”。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——我要查詢——申報查詢,查看已申報記錄,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“已完成”標簽,說明您已完成申報。
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
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,如納稅人偷稅的,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、滯納金,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警報拉響:(1)擅自刪除“預填報方式”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,或進行虛假申訴,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。(2)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,而擁有的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。(3)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,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,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,導致少繳稅款。(4)錯誤修改預填的“三險一金”或“年金”等其他扣除,編造專項附加扣除、減免稅項目,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。
(5)虛增已繳稅額、免稅收入,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。
02
財務務必通知所有員工
6月30日前必須完成年度匯算
6月30日!6月30日!——個稅年度匯算截止日期,財務及人事可再發通知催催,確保大家都完成,以下為大家準備一個通知模板,可參考下:
關于辦理2020年度
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溫馨提示
各位同事:
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,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。
一、風險提示
若您尚未辦理匯算,建議抓緊申報,逾期辦理(豁免情況除外)將產生個人承擔的滯納金、罰款,并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記錄,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個人的刑事責任。
二、需要辦理匯算的情形
如果您是居民個人,且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,或2020年度已經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,需要辦理年度匯算。
請各位同事還未申報的納稅人抓緊時間申報!
以上來自網絡,僅供學習使用!
華企會計服務有限公司
聯系人:張會計
固話:0513-55880199
手機:166-0513-0199(微信同號)
網址:www.mysmallwins.com
地址:南通市崇川區通甲路6號中江國際廣場4幢A座807室
關鍵詞:南通公司注冊_南通代辦公司_南通代理記賬_南通注銷公司
更多內容查看 http://www.mysmallwins.com/autoseo.php